一是如果不承认,虽然庭审进行不下去,但事后章红标必然继续纠缠不休。
二是对自己掌握的应减费用证据的自信,要让章红标心服口服;说白了就是给章红标一个教训,让他知道嘴欠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三是觉得自己如果不承认有这回事,那就显得无赖了,骨子里的骄傲不允许他这么做。
正是因为刹那之间已经转过这几个念头,所以立即做出了这个回答。
因为余家诚承认了,开始继续走程序。余家诚读了答辩状,内容如下:
答辩状
答辩人:余家诚
身份证号码:
答辩人就张宏彪诉余家诚一案答辩如下:
1、这不是典型的买卖纠纷案。先是起诉人承包答辩人的店铺,承包时间为22个月,承包费用分三次支付。但在第一次承包费用即将到期时,答辩人多次催要第二次房租,起诉人才提出不继续承包了。由于起诉人没有按协议提前15天通知答辩人,理应赔偿答辩人相当于15天房租的违约金750元。
2、第一期承包费用2023年1月25日到期,但双方1月28日开始盘点,一直到次日1月29日才盘点结束,期间有顾客来买东西大部分仍然是起诉方在收钱。甚至盘点结束后,因为答辩人不愿意回收冻货,起诉人仍然留了冻货在答辩人的冰箱冰柜里代卖了10天以上,不仅占用了答辩人的经营面积,也产生了电费。4天的房租200元,代卖成本200元,合计4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