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号渔场的丰收无疑又为合作社带来了可观的收入,但连续2次大规模出海带来的庞大资金流和物资管理,也让沈鲸川愈发意识到,单靠人情和口头约定来管理“月影湾渔业合作社”,已经远远不够了。
参观许昭父亲公司的经历,在他心中种下了一颗现代企业管理的种子,如今开始生根发芽。
返回月影湾后,沈鲸川没有立刻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中,而是第一时间找到了陈明、父亲沈海生、老村长张海洋以及合作社里几个有威望的船老大,开了一个小范围的会议。
会议上,沈鲸川开门见山,提出了自己的想法:
“各位叔伯,陈明,咱们合作社现在规模越来越大,出海一趟,进出的钱和货都不是小数目。
以前咱们靠着信任和乡情,账目简单清楚,没问题。但现在不行了,容易出纰漏,而且也不长久。”
他环视众人,语气认真:
“我打算,把咱们合作社,按照正规公司的路子来搞。”
他详细解释了自己的想法:
“首先,得请专业的财务会计。
每一笔收入,卖鱼的钱、拍卖的钱;每一笔支出,油钱、工资、维修费、物资采购,全部要入账,清清楚楚。该交的税,一分不少地交。这样咱们自己心里有数,对外也硬气,跟大公司合作也更顺畅。”
“第二,就是协议。之前咱们的分成,大多是口头说说。以后,所有参与出海的船只、人员,其职责、收益分成比例、风险承担,都要白纸黑字写成正式的合作协议。
比如,‘海鲸号’的船员除了工资,有10%的利润分成;跟船的小渔船,是按渔获重量分成还是按固定‘引路费’算,都要明确下来,签字画押,避免以后有矛盾。”
“第三,未来投入与资产明晰化,这是重中之重。”
沈鲸川看着大家:
“咱们以后肯定还要买新船,可能是更大的船。买船的钱,大头肯定是我来出,因为‘鲸川渔业’是主体。但是,村里的合作社集体资金也可以入股,乡亲们个人有钱的,也可以自愿入股。
入了股,就是股东,将来按股份分红。至于大家现在手里的小渔船,可以有几个选择:
一是折价入股新公司;
二是继续作为个体户,与新公司签订长期的供货或协作协议,由公司统一销售;
三是如果老旧淘汰了,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。
总之,要让每个人的付出和原有的资产,都有个明白的说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