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此刻王富贵看到平日在班上,每次起身回答问题都能得到徐夫子的夸赞,生活上也比谁都利落。
学问更是拔尖的陈耀祖。
王富贵之前可是跟着他阿爷请来的夫子学过一段时间的,都对方给比下去别提有多挫败。
可这下,他总算逮着陈耀祖的“致命弱点”了。
要说王富贵,字写得是真不错。他四岁多的时候,阿爷就请了先生教他习字。
如今在乙班,他的字是公认最好的,徐夫子经常拿他的字去做标榜。
也就班上的潘仁能稍稍与他一较高下 ,毕竟对方的阿爷也是有功名在身的。
看着陈耀祖对着一张纸唉声叹气,手里的毛笔跟打架似的,王富贵忍不住凑过来,憋着笑说:
“耀祖兄,你这字……确实得下点功夫。”
陈耀祖抬头瞪了他一眼,没好气地说:“还用你说?可我这手他有自己的想法。”
王富贵有些得意,嘴角带着一抹轻笑:“我阿爷请的那位习字先生说过,写字不能跟笔较劲。”
他拿起陈耀祖的笔,在纸上轻轻划了一下,“你得感受它,感受笔尖触到纸的力度,感受墨在纸上晕开的样子,观察清楚了,才能掌握住它。”
陈耀祖看着对方白胖的小手,拿着笔在纸上轻轻一画。
那种浑然天成的感觉,那工整清晰的字迹。
可不就是陈耀祖一直在追求的手法。
“感受它?”
陈耀祖愣了愣,琢磨着这话的意思。他之前总想着要“控制”笔,却从没试过“感受”它。
接下来的几天,陈耀祖照着王富贵说的法子试了试。
一开始还是手忙脚乱,可他耐着性子,一笔一划地去体会笔尖与纸张的触碰,感受手腕转动时笔锋的变化。
失败了好几次,墨汁溅得满手都是,纸也浪费了好几张。
每一次浪费纸他都格外的心疼,要知道这纸张,最便宜的都能让家里人吃饱好几天了。
之前他也想过,用毛笔蘸水在石板上练。
他们后院那片水塘,旁边就有不少平整的大青石。
可陈耀祖思虑片刻之后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?
毕竟纸张上的触感,和石头上的触感本就是天壤之别。
他这位初学者,在练字方面本来就比别人天赋差了一些,如果还继续节省。
恐怕 只会得不偿失。
所以,哪怕浪费的在心疼,他也不得不继续使用纸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