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 王莽的抉择

未央宫,尚书台廨署。

空气中弥漫着陈年竹简与新鲜墨汁混合的气息,间或夹杂着官吏们低沉的交谈与步履声。这里是大汉帝国行政中枢的毛细血管,无数来自郡国的文书在此汇集、分类、拟办,最终呈送御前或发往三公九卿府衙。对于初入仕途的年轻官员而言,此地既是历练的熔炉,也是窥探帝国真实面貌的窗口。

王莽身着崭新的黄门郎官服,深衣广袖,头戴进贤冠,端坐于一张堆满卷宗的案几之后。他的姿态一丝不苟,背脊挺得笔直,仿佛要将这身象征身份与责任的官袍撑起每一分应有的庄重。他抵达尚书台任职已有旬月,主要负责协助审核、整理来自京畿三辅(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)的部分司法刑狱文书。

工作繁琐而枯燥,但他处理得极为认真。每一份案卷,他都仔细阅读,核对律法条文,推敲案情逻辑。他深知,这看似微末的职责,却关乎着黎民百姓的身家性命,关乎着朝廷法度的公正严明。他脑海中时常回荡着圣贤书中的教诲,憧憬着能如上古贤臣般,明察秋毫,泽被苍生。

然而,理想的光辉,很快便撞上了现实的壁垒。

这一日,他审阅到一份来自左冯翊云阳县的呈报文书。案情并不复杂,却让王莽的眉头渐渐紧锁。

案卷记载:云阳县泾阳里(正是赵破胡曾途经的那个村落)民李三,与同里豪强杜茂,因田界争端发生械斗。杜茂家仆一人重伤,不治身亡。李三及其子被控故意伤人致死,按律当斩。云阳县令初审已定谳,报请左冯翊核准,并转呈中央备案。

引起王莽注意的,是案卷中几处颇为含糊的记载。关于田界争端的起因,仅以“素有积怨”一笔带过;关于械斗过程,只强调李三父子“持械行凶”,却未提及杜茂家仆是否亦有主动攻击行为;最关键的是,对于那片引发争端的田地归属,案卷中竟无任何地契或官方文簿的引证,仅凭乡啬夫及杜茂一方证词,便认定李三“越界侵夺”。

王莽想起了不久前在官署同僚闲谈中,隐约听到的关于关中土地兼并日益严重,豪强勾结胥吏侵吞小民田产的风闻。又联想到自己伯父王凤府中那些日益骄横的族人家仆,他们在外是否也曾如此跋扈?

一种不祥的预感在他心中升起。他并非不通世务的书生,深知地方豪强与官吏往往沆瀣一气。此案,极可能是一起胥吏枉法、豪强构陷、欺压良善的冤狱!

职责所在,道义所驱,他不能坐视不理。他立刻调阅了云阳县近年来的相关赋税记录和土地文书副本(部分存于尚书台备查),经过仔细比对,发现那片争议田地,在官方最早的记录中,确属李三之父所有,后因拖欠赋税,曾被短暂罚没,但记录显示李三已于数年前缴清罚款,理论上田地应已发还。然而,发还的记录却模糊不清,而杜茂一方提供的所谓“地契”,则是在罚款期间由县衙某吏出具的一份格式可疑的“转让文书”。

疑点重重!

王莽心潮澎湃,一股为民请命、伸张正义的热流在胸中激荡。他提起笔,精心撰写了一份详细的签呈。在文中,他条分缕析地列举了案卷中的疑点,引用了相关律法关于田产确认、刑狱取证的规定,最后郑重提出建议:此案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左冯翊应发回云阳县重审,或由朝廷派遣御史前往核查,务必查明真相,以免冤滥。

他将签呈工整地抄录好,怀着一种近乎神圣的心情,呈送给了自己的直属上司——一位在尚书台任职多年的尚书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