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士只聊完,士颂没有耽搁,当即修书一封安排人送往洛阳,既然已经找到贾诩,那就绝对没有错过的道理,没办法,伤天和不伤文和,损阴德不损仲德,在整个三国史上,贾诩和程昱这两个人太出名了。
对于程昱这个美食家,士颂是没什么想法的,因为在他的地盘上永远不会出现缺粮的情况,不是他吹嘘,再给他几年时间,等到东南亚的几个移民点开发出来,外加交趾这个基本盘,这些地方产出的粮食养活整个汉朝都是绰绰有余的,压根没有程昱发挥天赋技能的空间。
况且人家程昱也不是那么好招揽的,经历黄巾之乱后,人家在东阿也是一呼百应的存在,他们程氏一族在当地也是名门望族,人家现在过的好好的,怎么可能因为士颂几句话就乖乖跑过来投奔? 在这一点上士颂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,对于那些世家望族出身的人才,他基本不抱什么希望的,能招就招,招不了就算,主打一个碰运气,反正招到就是赚。
但是对于贾诩,士颂是势在必得的,没办法,这家伙实在太阴了,三国第一毒士啊,放在整个史书上,论阴人也是名列前茅的存在,不把这家伙招入麾下,士颂觉都睡不安稳,万一哪天不小心被这家伙惦记上,想想后背都发凉。
好在这家伙还是有弱点的,一心只想自保而已,这方面和士颂倒是如出一辙,他这些年一个劲的折腾,为的是什么?还不是想着把他士氏一族的实力提升上来,好在这乱世更好的生存下去,不至于成为其他诸侯博弈的棋子,只有自身强大了,才能掌控主动权,以后是称霸天下还是自保一方,都是由他自己说了算,手中有剑和有剑不用不是一回事,贾诩是聪明人,相信他看到自己的‘诚意’后,肯定会乖乖过来的。
......
半个月后,洛阳,贾府。
收到士颂的书信,贾诩看了起来,看完之后眼皮直跳,一口老血差点没吐出来,也就是他平时养气功夫够好,不然怕是得当场发飙,书信中清晰的写着他老家的地址,家族中多少人口,每家每户分毫不差,他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谁家是这么求才的,这也太特么气人了,他藏拙藏了半辈子,平时已经够低调了,没想到临了被一个黄毛小儿掀了老底。
压下心底的火气,贾诩抬头看着面前的送信人,缓缓开口,问出了心中的疑惑:“我与你家公子素未谋面,他为何非要招揽于我?”
来人轻咳一声:“我家公子原话,伤天和不伤文和,文和如果效力于士家的敌对阵营中,他晚上睡觉都不踏实。”
“那如果我发誓从此以后绝不与你家公子作对,他能放过我吗?”贾诩接着问道。
来人回道:“我家公子还说了,如果文和先生找借口推脱,那就不要跟他讲理,绑票也好,打闷棍也罢,总之用尽一切办法把他带回交趾。”
贾诩闻言嘴角微微抽了抽:“你们就不怕我把这事告诉相国大人?需知哪怕你们在洛阳的势力再大也大不过相国大人,只要相国一声令下,你们都会死无葬身之地。”
来人摇头:“不怕,我们的命都是公子救的,要是没有他,我们早在几年前就饿死了,自从跟了公子后,我们的家人在交趾过得很好,衣食无忧,孩子也能读书了,所以能为公子效死,我们死而无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