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胄看了看身后新来的几人,还真是,几乎人人都拎着一个酒壶。
“戴老哥,你先排着队,俺老程去去就来!”
所谓听人劝吃饱饭,等那人说完程咬金就已经率先一步朝着隔壁的酒坊冲去。
没一会就拎着一个坛子赶了回来,刚巧里面的一桌客人用完餐。
进到屋内,六张木桌,用屏风阻隔出了每个用餐的位置。
这样的配置倒是让戴胄眼前一亮,若是没有屏风,店家最少还可增加两张桌子,可见这家店的设计者绝对颇有远见。
刚落座的戴胄正准备喊小二点菜,便看到已经有小厮端着一盘红色的肉片,以及一只炸鸡放上了餐桌。
“小二,是不是上错了,我二人还没点菜!”
小二哈哈一笑,道:“小店就那么几样菜品,六十六钱一桌,本地的客人都知道,二位是外地来的吧,您可得好好尝尝我们店里的美味,说不定有一天这猪肉脯会传到您的家乡呢!”
戴胄听到竟然是猪肉,当时就不干了,喊道:“什么,猪肉?你们店里竟然用腥臊的猪肉招待客人,还有没有天理了?”
“老哥,你先尝尝再说,你们外地来的就是大惊小怪,猪肉腥臊不假,但那也得看是谁料理不是!”
戴胄听到说话之人竟是在排队时和自己攀谈的青年人,顿时便收了火气。
“若是腥臊异常,老夫可不会掏钱。”
猪肉腥臊,长安从未听说有人能将之去除,除非是未长大的小猪进行料理,但是那般不仅耗时耗力,也不会有什么利润可言。
“哎呀,真不错!美酒配炸鸡,人间美味乎。”
程咬金在戴胄大喊大叫时就已经撕下一只鸡腿,吃一口肉,饮一口酒,那是吃的不亦乐乎。
戴胄鄙夷的看着眼前没一点形象的程咬金,陛下的宴会上他们什么美味没吃过,何至于此。
戴胄深吸口气,夹了一块色泽红润上面点缀一些白芝麻的猪肉脯,看这卖相也的确能引起人的食欲,但改变不了这是猪肉的事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