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是杀手,赚钱能力也不差,虽然实力有高有低,可屈居人下并不是他们的唯一选择。
让张杰加入其他人的团队,他都不乐意,更不要说其他人了,除非迫不得已。
甩甩脑袋将这个讨厌的问题给甩出去,算了,不急。
开在布鲁克林的路上,张杰略微有点走神,忽然间,他发现前面黑影一闪,他赶紧踩下了刹车。
轮胎和地面的摩擦发出了“嘎吱——”的刺耳声,同时还伴随着阵阵的青烟。
科迈罗往前又窜了了三四米,才稳稳的停下。
而车的保险杠前面是一个略显邋遢的男人,一身的衣服好像流浪汉一般,头发也卷卷的,并且一块一块的结在他头上。
张杰拉开车门走了下去,来到了这个流浪汉身前,将他拉到路边,“又是你,你想死是吗!”
只不过张杰看这个家伙略微感到有一点眼熟,这不是三个月前自己差点撞到那个家伙吗?
怎么现在变得这么邋遢了?
更关键的是,张杰总觉得这个家伙有点眼熟,但又想不起来他是谁。
但眼前这个邋遢的男人,在看见张杰之后,眼中却冒出了一抹精光。
男人却后退半步,目光像手术刀般划过张杰的肩头。
“西服剪裁是萨维尔街的老手艺,”夏洛克摸了摸被撞红的胳膊,语调平静,“但腋下缝了三层凯夫拉纤维,厚度1.2毫米的定制款。”
张杰愣住,手指无意识地摸向腰侧。
男人盯着他西服前襟:“纽扣间距不对,第二颗和第三颗之间多了0.5英寸的加固线,为了防止搏斗时纽扣崩飞。”
他蹲下,指尖掠过张杰裤脚,那里沾着半枚暗褐色痕迹,“血,干涸了至少六小时,pH值偏弱酸性,是人血。”
张杰看着这个奇怪的男人蹲在了地上,如同猎犬一般在打量了他的全身,泛起了一股有点不舒服的感觉。
至于血迹,他才从墨西哥回来,衣服都还没来的及换。
男人站起身,拍了拍裤腿的灰,目光扫过张杰手腕,他顿了顿眯起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