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7章 攻克汴梁

汴梁城下,战云密布。

暮色四合,残阳如血,将整座汴梁城的轮廓勾勒得如同一头蛰伏的巨兽。城墙高耸,青砖斑驳,历经岁月与战火的洗礼,早已不复当年大宋都城的繁华盛景,反倒透着一股萧瑟与肃杀。城头之上,蒙古的“苏鲁锭”战旗在晚风中猎猎作响,那刺眼的苍狼白月图案,仿佛在无声地嘲笑着脚下这片土地上汉人百年的屈辱。

常遇春端坐在“踏雪乌骓马”的背上,这匹神骏的黑马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凝重,不安地刨着蹄子,鼻息粗重如雷。常遇春一身玄色铠甲,甲叶在夕阳下泛着冷硬的光,他的面容如刀削斧凿,一双虎目炯炯有神,死死地锁定着那座看似坚不可摧的城池。他的身后,是数万明军将士,沉默的阵列如钢铁洪流,压抑的战意几乎要冲破天际。

“将军。”

一员年轻将领纵马来到他身旁,正是他的副手,智勇双全的李文忠。李文忠面容俊朗,但此刻眉宇间也带着一丝焦虑。他勒住马缰,顺着常遇春的目光望向汴梁,沉声道:“斥候来报,扩廓帖木儿的援军已从洛阳出发,骑兵为主,行军迅疾,估计三日之内即可兵临城下。我军若不能在此之前拿下汴梁,一旦被其缠住,必将陷入腹背受敌的死局。”

常遇春没有回头,只是微微颔首。他何尝不知这其中的利害?扩廓帖木儿,元朝最后的擎天柱,王保保,此人之名,足以让任何一位明军将领心生忌惮。他麾下的蒙古骑兵,机动性、冲击力都堪称天下一绝。一旦让他们与汴梁城内的守军形成夹击之势,别说攻克汴梁,就连这支北伐的先锋主力,都有可能被吞噬在这中原腹地。

时间,是此刻最奢侈的东西。

强攻?常遇春的脑海中迅速闪过这个念头,但随即被他否决。汴梁城乃北宋故都,城墙厚重,护城河宽阔,城防设施完善。若要硬攻,无异于以血肉之躯去撞击铜墙铁壁。即便最终能攻破,明军的伤亡也必将惨重到让他这个统帅心痛的地步。他常遇春,人称“大明第一战神”,靠的从来不是一味的蛮勇,而是智取,是料敌先机,是找到那最致命的破绽。

他的目光如鹰隼般,一寸寸地扫过城墙的每一个角落。垛口、箭楼、城门……每一处都防守严密,看不出任何明显的疏漏。元军的守将,似乎也是个谨慎之人。

“将军,城中可有内应?”李文忠试探着问道,这是破城最有效的办法之一。

常遇春摇了摇头:“我军初来乍到,汴梁被元人盘踞日久,百姓敢怒不敢言,想要在短时间内安插内应,难如登天。”

话音刚落,一名亲兵快步跑来,单膝跪地禀报道:“将军,巡逻队在城外抓到一个出城打柴的百姓,看他行踪鬼祟,便带了回来。”

百姓?

常遇春那双略显疲惫的眸子中,猛地爆发出一丝精光。他一直紧锁的眉头,似乎也舒展了毫厘。他缓缓转过头,看向李文忠,嘴角勾起一抹难以察觉的弧度。

“天无绝人之路。”他低声自语,声音不大,却充满了不容置疑的自信。“带上来,我要亲自问问。”

很快,一个衣衫褴褛、面黄肌瘦的中年汉子被带到了常遇春面前。他看起来不过四十出头,却因长年的劳苦和饥饿,显得异常苍老。他看到眼前这位浑身煞气、端坐于高头大马之上的明军大将,吓得双腿一软,“扑通”一声跪倒在地,浑身筛糠似的抖个不停,嘴里只会喃喃道:“军、军爷饶命,军爷饶命啊!小、小人只是个砍柴的,没、没犯法啊……”

周围的士兵见状,纷纷面露不屑,觉得此人懦弱如鸡。

常遇春却摆了摆手,示意士兵们退后。他翻身下马,动作沉稳有力,落地时几乎听不到声响。他走到那百姓面前,并没有立刻呵斥,反而俯下身,用一种温和得近乎亲切的语气说道:“老乡,快起来,地上凉。我们大明军队,不欺负老百姓。”

他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,带着一种奇特的安抚力量。那百姓愣住了,他抬起头,怯生生地打量着常遇春。他看到这位将军虽然面容威严,但眼神中却没有他想象中的凶残,反而透着一丝……真诚?

常遇春见状,微微一笑,亲自从旁边士兵的干粮袋里掏出一个还带着余温的白面馒头,递到那百姓手中。“饿了吧?先吃点东西,填饱肚子再说。”

那百姓看着手中这个雪白、松软的馒头,这是他许久都不敢奢望的食物,眼泪瞬间就涌了上来。他颤抖着手接过馒头,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,边吃边掉眼泪,哽咽得说不出话。

常遇春就静静地站在一旁,耐心地等他吃完。直到那百姓吃得差不多了,情绪也稍稍平复,他才缓缓开口问道:“老乡,别怕。我问你,这汴梁城里,现在驻扎了多少元军?他们的守将,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
那百姓吃饱了肚子,又见常遇春如此和善,胆子也大了起来。他擦了擦嘴,恭敬地回答道:“回将军,城里的元军不算太多,也就一万出头。但都是些身经百战的精锐,尤其是他们骑兵,厉害得很。那守将……唉!”说到这里,百姓的脸上露出了恐惧和憎恨交织的神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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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守将叫什么名字?”常遇春追问道。

“他叫铁木儿,是个蒙古人,心狠手辣,比豺狼还狠!”百姓咬牙切齿地说道,“他来了汴梁之后,就横征暴敛,随便找个由头就能抄了人的家。城里的人,无论汉人还是色目人,都恨透他了!前几天,就因为一个摊贩的秤稍微差了点,他就直接把人给砍了,头就挂在城门上示众,整整三天啊!”

“铁木儿……”常遇春在心中默念着这个名字,眼神变得愈发锐利。残暴,好杀,这是一个典型的蒙古将领,但这样的人,往往也最容易抓住其性格上的弱点。他继续引导道:“那他平时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吗?比如,喜欢喝酒?喜欢女人?或者喜欢打猎?”

百姓想了想,压低声音说:“他……他好酒如命,每顿饭都得喝个半醉。而且……他还特别好色。听说他前些日子看上了城西一个姓王的富商家里的女儿,那姑娘才十六岁,长得跟天仙似的。铁木儿直接派兵把王家的宅子给围了,硬是把那姑娘抢了过去,就霸占在自己府里,天天在里面饮酒作乐,夜夜笙歌,连城防公务都懒得管了。”

“哦?”常遇春的眼睛彻底亮了,仿佛黑夜中找到了最亮的星辰。他脸上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,随即又放声大笑起来,笑声洪亮,充满了畅快淋漓的喜悦。

“天助我也!天助我也!”他连说了两遍,兴奋地拍了拍李文忠的肩膀,“文忠,你听到了吗?这铁木儿,简直就是老天爷送给我们的礼物!”

李文忠虽然聪明,但一时也没能完全领会常遇春的意图,他疑惑地问道:“将军,您的意思是?”

常遇春收起笑容,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,他压低声音,将自己的计策快速地讲述了一遍。李文忠听着听着,脸上的疑惑逐渐被震惊和钦佩所取代,最后也不禁抚掌叫绝:“将军神机妙算!此计若成,汴梁城唾手可得!”

“事不宜迟!”常遇春立刻下令,“你立刻从军中挑选五十名最机灵、最勇敢的士兵,要他们全部换上百姓的衣服,脸上抹些泥灰,装作是城外的乡民。再准备几坛我们缴获来的、最好的蒙古‘奶子酒’,另外,准备一份‘厚礼’——就挑一些最贵重的金银珠宝,要足够分量!就在今夜,亥时三刻,送到那铁木儿的府上!记住,行事要自然,不能露出半点破绽!”

“末将得令!”李文忠精神大振,领命而去。

夜幕降临,一轮新月被浓厚的乌云遮蔽,天地间一片漆黑,只有几颗寒星在遥远的天际闪烁着微弱的光芒。这正是行动的最佳时机。

城西,铁木儿的府邸灯火通明,丝竹之声和淫靡的笑声远远地传了出来,与这座被战争阴云笼罩的城市格格不入。这座原本属于富商王家的宅院,如今已经成了这位元朝守将的温柔乡和销金窟。

府邸门口,站着两名打着哈欠的元军士兵。他们看着府内透出的灯火,听着里面的喧嚣,眼中满是羡慕和嫉妒。守将大人可真会享受,他们这些当兵的,却只能在这里喝西北风。

就在这时,一队人影抬着几个大酒坛,捧着几个沉甸甸的礼盒,从街角走了过来。他们穿着粗布衣衫,脸上带着谦卑的笑容,走到府门前,为首一人上前,对守门的士兵哈着腰道:“军爷,辛苦了。我们是城外王家庄的,王员外是我们家主。主家说了,如今世道不太平,多亏了将军大人坐镇汴梁,我们才能安生。特地备了些薄礼,几坛好酒,还有点小玩意儿,孝敬将军大人,还请军爷行个方便,代为通报一声。”

说着,他悄悄塞了两块碎银子到那士兵手里。

那士兵掂了掂银子,又闻到了那酒坛里飘出的浓郁酒香,顿时眉开眼笑。他们这些当兵的,军饷微薄,哪里见过这么多好东西?再说了,王员外的大名他们也是听说过的,家里有钱得很。这伙计说得也在理,他们主家来孝敬将军,他们哪有拦着的道理?

“行了行了,放着吧,我给你们送进去。”士兵不耐烦地挥挥手,另一名士兵则上前好奇地掀开酒坛的封口,一股醇厚浓郁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。

“好酒!真是好酒!”士兵忍不住赞叹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