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启明的到来,像一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,在高三三班激起了持续的涟漪。这涟漪的中心,便是他那无处安放的“优越感”。
开学没两天,全班同学就几乎被动地掌握了高启明的个人简介:省城来的,父亲是“重要干部”(具体多重要,语焉不详但表情到位),家里条件极好,见识过“大世面”。
他的做派更是将这种优越感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课桌上,摆的是印着英文logo的进口金属文具盒,打开里面是琳琅满目的日本进口自动铅笔、橡皮、荧光笔,让还在用铁皮文具盒和木头铅笔的同学们看得眼花缭乱。
脚上蹬着一双洁白的、带有醒目勾子标志的“耐克”运动鞋——这玩意儿在1990年的安州市绝对是稀罕物,不少男生偷偷看了好几眼,眼神里混合着羡慕和好奇。
课间休息,他很少参与男生们弹玻璃珠、拍画片的游戏,而是更喜欢靠在椅子上,用一种略带慵懒和点评的语气加入女生们关于流行音乐的讨论。
“小虎队?还行吧,太稚嫩了,省城现在都听Beyond,《真的爱你》那才叫歌。”
“王杰?太苦情了,我喜欢达明一派,风格更高级。”
言必称“省城如何”、“我在省城的时候”、“我爸说……”
陈默内心OS:‘好家伙,行走的凡尔赛文学实体版?这哥们儿是把‘我爸是李刚’的标语提前二十年写在脸上了?时代还没到呢兄嘚,这么早就开始练习,也不怕闪了腰。
耐克鞋确实挺晃眼,就是这配色…嗯,很有时代特色,像刚从化肥袋子上剪下来的。’
高启明的核心目标始终明确——林薇,他几乎抓住了所有可能的机会试图接近她。
“林薇,你这支笔是派克的吧?品味不错,我那里还有几支更好的,明天带给你试试?”
“林薇,周末省城歌舞团来演出,我有票,一起去看?”
“这道题有什么难的,我来给你讲,省城的老师教过一种更简便的方法……”
然而,林薇的反应总是一盆冷水。她要么是礼貌而疏离地拒绝:“不用了,谢谢。”
“没空。”
“我会自己做。”
要么干脆就当没听见,继续做自己的事。
高启明何曾受过这种连续挫败?
他的自信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。
很快,他就将原因部分归结为林薇斜后方的那个家伙——陈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