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《道德经》里的“道法自然”

而溪流天生向低处流淌,无需借助外力强迫;

寒梅选择在寒冬尽情绽放,从不羡慕盛夏的艳丽桃李。

它们从不对抗自己的本性,也不违背内在的节律,只是全然地顺应,便成就了各自的生命力,也构成了天地间最和谐的图景。

你看那日月星辰,循着固定的轨迹周而复始,从未有过丝毫错乱;

你看那草木枯荣,春生夏长、秋收冬藏,坦然接受生命的轮回更迭。

山间的松树不会嫉妒河畔的柳树,它扎根岩缝,以苍劲的姿态对抗风雪;

河畔的柳树也不艳羡松树的挺拔,它垂绦拂水,以婀娜的身姿装点春光。

它们都在自己的轨道上,正确并有序的运转着,活成了最本真的模样,这便是对“道法自然”最生动的诠释。

可我们人类,却常常在宇宙的剧本里擅自改戏,与自己的本性、与天地的节律背道而驰。

让天性内向敏感的人,硬着头皮穿梭在喧嚣的酒局应酬中,逼自己变得八面玲珑;

让擅长艺术创作的人,为了所谓的“稳定”,困在刻板的办公格子间里消耗才华;

让本应该肆意玩耍的孩子,被塞满各种补习班,过早背负起成年人世界的期待;

让身心俱疲的自己,在“不能输”的执念里,持续透支健康去追逐永无止境的目标。

这就像逼着鱼去爬树、赶着鸟儿去游泳,违背了内在的自然——“道”,又怎能不陷入痛苦与内耗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