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诗雅忽然动了。
她垂在身侧的手微微发颤,指尖在石阶上划出半道血痕——不是法术,是用指甲生生抠破的。
鲜血滴在谭浩脚边的木牌上,三百二十七盏魂灯同时亮起,那光像晨雾里的萤火,却带着灼人的温度。
“我们记得。”
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。
最年长的大司祭突然捂住嘴,眼泪顺着皱纹往下淌:“阿娘……阿娘的手炉还在厢房梁上……”;管典籍的小神官跪在地上,额头抵着青石板:“是陈老头!当年我摔下悬崖,是他用背垫着我……”;连玄箴都听见了,有个奶声奶气的童音在他耳边喊:“玄哥哥,等等我!”——那是他五岁时走丢,在山涧边救他的哑女,他早以为她是被狼叼走了。
“砰!”玄箴的狼毫笔砸在卷宗上,墨迹晕开好大一团,像块流脓的疮。
他望着那些哭成泪人的同僚,忽然想起自己在《天宪玉册》上批注的“凡心易乱,神规永固”,此刻竟比墨迹还淡。
第二问来得有些踉跄。
“汝非神裔,无权援引古制。”玄箴的声音轻了些,像在问自己。
谭浩把草叶从左边嘴角换到右边,突然从袖中抽出半截破布。
布片边缘打着毛边,针脚歪歪扭扭,却在他掌心发出微光。
他轻轻一吹,那布片“刷”地展开,上面的血渍竟显露出一行古篆:“凡有信者,可叩冤鼓,代众生言。”
“守誓人血书?!”玄箴的法剑“当啷”落地。
他记得典籍里提过,守誓人以血为墨,以骨为笔,将上古约定缝进人间万物——破衣、断伞、泥像,甚至孩童的糖画。
可他从未想过,这些被神廷烧了九次的“邪物”,竟真的藏着活的契约。
谭浩把布片贴在铜鼓上,手掌拍了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