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 废除了旧朝诸多冗散衙门,确立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为行政主体。
? 吏部掌官员铨选、考核;户部掌户籍、财政、税收;礼部掌礼仪、科举、教化;兵部掌军事行政、武官选授;刑部掌律法、刑狱;工部掌工程、水利、匠作。各部职责明确,避免推诿。
3. 监察独立:御史台风骨,肃清吏治
? 强化御史台,使其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,直接对皇帝负责。设御史大夫,下辖众多监察御史,分巡各地,专司弹劾百官、监督行政、巡察地方,赋予其“风闻奏事”之权,成为悬在贪官污吏头顶的利剑。
4. 地方简政:州县二级,加强集权
? 简化地方行政层级,主要为州、县两级。州设刺史,县设县令,由中央直接任命,加强控制。废除造成割据的“道”、“节度使”等中间层级和使职差遣。
颁布新制,朝野震动
章程既定,沈砚以皇帝名义,苏清鸢以皇后名义联署,颁布了《景和定官制诏》,明发天下。诏书不仅公布了新的机构设置和职权划分,更阐述了“官不在多,在精;权不在重,在明”的治国理念,强调“上下相维,如身使臂”,旨在建立高效、廉洁的行政体系。
新制一出,朝野震动。许多靠祖荫、钻营上位的旧官僚感到末日来临,而许多有才学却无门路的下层官吏和士人则看到了希望。
打破壁垒,唯才是举
官制是骨架,官员则是血肉。沈砚与苏清鸢深知,若不能打破门阀士族对仕途的垄断,新制度终将沦为旧势力的玩物。在确立新官制的同时,一场雷厉风行的选官改革同步展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