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刚交手了几个回合,险象环生,都有些气喘起来。
王英脸上原本不屑的笑容彻底收敛起来,眼前是一个完全不弱于他的高手,值得他认真对待,若是大意,甚至可能丢了性命!
而郑天寿这边,这几回合下来也不轻松,特别是最后的这一格挡,对方势大力沉,手臂不免有些发麻。
虽说前身的所有记忆,包括肌肉记忆都被他继承了,但他毕竟是后世的灵魂,尚未完全适应这具身体,战斗起来还是有几分生疏。
不能慌!一定要稳住,慢慢去适应这具身体!
再说那王英,遇到同一等级的对手,也是战意满满,大喝一声,再次挺枪来攻。
两人你来我往,不消多久,便已交手六七十回合。
这期间,郑天寿从刚开始的生疏,变得慢慢熟络起来,虽是以短斗长,渐渐不落下风,稳住了局面。
战斗越往后,两人体力差距就会显现出来,那王矮虎五短身材用的一把长枪,渐渐有些力竭。
郑天寿何尝不是如此?力气已经十不存一!
不过,他已经敏锐感知到对方也处于力竭边缘,咬了咬牙拼尽全力!
狭路相逢勇者胜!
“真是精彩啊!”
“二当家当真好枪法!”
“你还别说,这小白脸看起来细皮嫩肉,手上还真有功夫!”
周围的喽啰们也是看得过瘾,议论纷纷。
大当家锦毛虎燕顺也是个武艺高超的汉子,论武艺还要胜王英几分。
一番观战,已然瞧出两人的实力其实难分伯仲,论耐力郑天寿更强,如此战斗下去,王矮虎是个必输的局面。
燕顺摸着下巴,打算叫停这场比斗。
一来郑天寿的胆气让人敬佩,燕顺认可这是一条好汉,有结交之意。
二来燕顺心里一直忌惮及时雨宋江的名号,怕伤了江湖义气,被好汉们千夫所指。
当然,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,此战不能丢了山寨的面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