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一个字,一个字地仔细看,最后盯着那一段话反复看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四条,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,人民法院可以查封,但不得拍卖、变卖或者抵债。
陈悦把这几个字念了出来:“可以查封,但不得拍卖、变卖或者抵债。”
她心跳了一下,手指在屏幕上轻轻地点着,赶紧回了一条,问:“那我们可以不让催债人把房契拿走吗?”
吕律师回得很快:“能不能排除执行,要看具体情况。但你们可以提执行异议。如果这套房子确实是你们一家人的唯一住房,法院会酌情考虑。我刚才看了一下你发来的担保合同,有些条款不太规范。而且根据法律规定,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,一般有特殊保护。”
陈悦又问:“那我们要怎么做?明天就有人要来收房契了。”
吕律师说:“建议你们去当地法院咨询,或者申请法律援助。我这边是公益法律咨询,可以帮你们分析一下案情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方便的话,你把相关材料发给我看看?”
陈悦看了看时间,已经快十二点了,对方是公益法律咨询,这相当于是免费的吧?免费咨询竟然半夜还在加班给她解答,她心里有些过意不去,对那位律师的感激之心又多了一分。
她把那张担保合同的复印件翻出来,拍了照片,发了过去。
没过多久,吕律师又回复了:“这个担保合同,有些条款不太规范。你们是担保人,不是直接债务人。而且这套房子是你们的唯一住房。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对方真的要走到法律程序,法院在对唯一住房进行处置时,会严格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益。你们可以拿这条去跟对方谈。当然,你们明天面对的不是法院,是债主本人,这可能会比较棘手。但至少你们心里有个底,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。”
陈悦把这段话看了好几遍,心里那团乱麻忽然有了一根线头。她不知道这根线头能不能牵出什么来,可它至少让她觉得,自己不是完全赤手空拳的。
她发了一条感谢的信息过去。这个点,还有人站在远处,隔着手机屏幕,替她看那些看不懂的条文,替她想办法解决问题,这在处于困境黑暗中的她来说,就是雪中送炭。她不知道这个律师能不能真的帮上忙,可她至少抓到了一根绳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