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吧,说出来也没啥意思,也不想发朋友圈,写进日记我都觉着羞羞臊臊的。
我就喜欢吹冷风,然后做一些美梦,生活里,随随便便啦!
已经很厉害了,但是不如人意的地方永远在,粹白之裘,果然还是只能停留在概念上。不过也可以,只是白不一定是完美。
如果有时间,遇到这么多花一定会停下来好好欣赏,正是因为没时间欣赏,所以才拍照留存的。唔!
你去的时候有多远,回来的时候是一样远的。所以这也是我我考虑的重要的事,别跑太远。
我喜欢一个人的样子,也喜欢在那个人身边的时候,我自己的样子。后来,我发现,我之所以会渐渐地喜欢上自己的样子,是因为,我做的事情,越来越与他相像。
一本书太长,又全是细节,难免要割裂的。看到后面,觉着不连贯。倒没有批评的意思,只是感概连贯的真的不好写。
折腾劲是写出来了,也不忘记写精致。唔!人究竟是什么?无论怎样的话都概括不全。可笑,不应该纠结。
生产力不够的时候,许多事就堆积着。挤着即便快,也绝舒服不起来。我原以为读书人的生活高雅,没想到开起玩笑来依旧是荤秽。
我自己也不是什么高雅的人,这一点我是知道的,纯属五十步笑百步哈哈哈!
说白了还是,还是我娇情。
果真,没必要写新鲜事,就只写震撼心灵的事好了,你写的东西,同时代的人几乎看不见,后来的人偶然翻到你写的文字,你写得再新鲜,在他们眼睛里也是土鳖。不要刻情,写出真情实感即可。
人生是靠缘分,别的什么也捉摸不定,明天,甚至,下一秒,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