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皇后,最近陛下忠爱去一个叫鸳鸯谷的地方,迷念上里面的花魁红罗衫。”
向堂溪看着正在忙碌的沈烟禀报道,“这个红罗衫凭空而来,身份暂时不清楚。”
沈烟放下奏折,沉思了一会儿,自言自语的说道:“红罗衫?哪来的?平白无故的一个女人,不得不防。你继续观察,别阴沟里翻船。”
向堂溪点了点头,
“刘敞的消息呢?”
“在魏国,深居简出。”
“那就让他深居简出吧,这个消息不用让陛下知道。”
向堂溪点了点头,刘魁迫切想救衡南筠,但其他人不想。
……
当夜的鸳鸯谷,迎来了一个趾高气昂的人。萧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,遇门童,遇老鸨,遇路人甲,通通打赏,顿时把自己的气场抬的老高,
给众人统一了色调:大老调来了。
萧顺望着高台一缕红,泱泱大语,“这鸳鸯谷真的有鸳鸯?”
老鸨急忙应付,这种富家公子她见得多了,也是顺手拈来,能进这鸳鸯谷可不是一般开头,只不过这个人有些面生,但穿着很上档次。
“大公子,姑娘大大的有,三楼一万两。”
萧顺没正眼看老鸨,而是学着指点江山,“这个……我要了。”
“这个不行!”
萧顺顿时很有火气,被来福拉住,“少爷,低调,我们有任务在身。”
萧顺眉头一皱,又舒缓过来。他这次来大梁国主要目的是找白家人,以解了他悠悠之苦,又短又小的玩意支撑不起他大魏国护国大将军儿子的场面。甚至有些伤不起的悲秋。所以,他确实得低调。
还有一层意思,他爹萧道义是梁国的叛贼,在梁国可是人人想食汝肉的存在,所以他不得不低调。但天生高傲的性子,让他似乎很为难。
老鸨眼珠子一转,接着说道:“大公子啊,这是我们鸳鸯谷的花魁,得凭本事争取。你看,这么多人,都是为了她而来。所以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