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虽然只是庭审时的一种手段,但是也不可避免的让两人结下了梁子。
“如果你真的是在说段子,那么我会说,你的段子说的很棒,你可以考虑转行!”
“但是如果你是想借用这个所谓的故事,影射些什么,那我告诉你,你这是在恶意揣测,是对我当事人的一种侮辱,甚至可以说是犯罪行为!”
王辉也不是吃素的。
法庭辩论嘛,说的好听是法庭辩论,但是实质上,和菜市口大妈吵架骂街,基本上还是没有多少区别的。
只不过一个讲究的是胡搅蛮缠,一个讲究的是有理有据,并且还要文明用语罢了。
“影射?我影射什么了?是不是这个故事和某些事情雷同,戳到某些人不可告人的痛处了?”
违法犯罪?
苏胜作为一个律师,对于那些事情是犯罪,哪些事情只要不明确的指名道姓,就不可能构成犯罪,自然是门清的。
“并且,我说的这些并不是故事,而是曾经甚至是现在,都在真实发生的事情!”
“交通事故,和故意杀人之间的判刑标准,相差实在是太远了,才让人产生了这种根本就不能称之为人的想法!”
“交通事故中撞死一个人,很可能就是赔点钱,或者是吊销驾照,最重的刑罚也不过是七年就封顶了。”
“七年!”
“本案中的受害者,谭永丽才31岁,正处于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中;而她的女儿,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没几年,她还有大把的时光,可以肆意的挥霍!”
“现在呢?”
“如果她们两人是这个案子中的过错方,那么这一切都是她们应得的,怨不得别人。”
“但是她们不是,反而作为过错方的被告,还在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,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!”
“在交通事故中,即便是逃逸致人死亡的,我们的法律规定的最低惩罚年限,都是七年起步,上不封顶的!”
“而被告在撞人之后,不但对其进行反复的碾压,还拖拽了近两公里的距离,生生将母女俩生的希望给拖没了!”
“这样的行为极其恶劣,手段极其残忍的行为,二审时居然只做出了七年有期徒刑的判罚,这是在惩罚犯罪,还是在纵容犯罪?!”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