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佳方案仍然是白天在店里,前期晚上先跟余家梅回云河湾住。
诚如劝解母亲时所言,余家诚一直认为,当父母年老时,特别是有一方已经去世,只有一方留世而不得不跟子女生活时,属于父母的家庭就已经开始逐渐消失了。
义务跟权利是对等的,子女享受了被父母抚养长大的权利,就得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,其中就包括接纳自己的父母融入到自己的新家庭,跟自己一起居住。
当然,像有些父母把财产全部留给儿子,却非要赖到女儿家养老的做法也不对。
这种父母也不少,网上时有报道,有的家里有多套房产都留给了儿子,女儿一套都不给。
像余家诚母亲这样的,一套房子也要劈两半,儿子一半女儿一半的,在中国并不多见,在农村更少。
所以我们要给她点个赞,多鼓励鼓励:她给中国农村的老太太们做了榜样。
至于她这样做到底对不对,我们暂时不讨论。
但如果你对她了解的多更多一些,你会发现她是一个自我矛盾的人。
所以她才能养出一对自我矛盾的子女,余家诚和余家梅。他们的自我矛盾体现在哪里,现在不讨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