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用,我来就行。”
“不。”他摇头,指节已经沾满蓝色残留,“这是我弄的。”
水龙头哗哗响起来。他把衣物一件件捞出来泡进盆里,用手搓。动作很笨,像是第一次碰脏衣服的人。泡沫沾在他手背上,指甲缝里都是蓝渍,他也不管,只低着头,一寸一寸揉开结块的地方。
我看着他蹭洗制服领口,那里有一道油印,是我昨天送单时蹭到的炸鸡味。他搓得很认真,指腹磨过布料,像在处理一份重要文件。
“这瓶东西,”我拿起空瓶看了看成分表,“够我们用三个月。”
他没抬头,“我以为高级的就是好的。”
“可我们不需要那么高级。”
他停了一下,继续搓,“我知道了。”
我从柜子里翻出那本泛黄的说明书,纸页都卷了边,是我搬进来第一天贴上去的。上面用红笔标了每次用量、水温档位,还有“柔顺剂慎用”几个大字。
我拍在他肩上。
他接过,低头看。目光落在“每次仅需瓶盖三分之一”那一行,喉结动了动。
“……下次,我学看说明书。”他说,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。
我正要说话,窗外传来一声闷雷。
天色不知什么时候暗了下来,云压得很低。远处有风刮过楼群的声音,像是谁在吹口哨。
他仍坐在小凳上,把说明书摊在膝盖上,一页页翻。指尖停在右下角,那里有一行铅笔写的字,很淡,但还能看清——“晚说的都对”。
我没告诉他这是我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