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还在下,但没那么急了。水珠顺着玻璃滑得慢了些,窗台上的护手霜瓶身湿漉漉的,光斑不再跳动,安静地趴在墙角那堆硬币上。
他松开我的手,掌心离开时带着一点温热的汗意。我没动,只是看着他转身走向书桌,从抽屉里取出那个牛皮纸夹着的拼图板。边缘已经磨得起毛,碎片用胶带贴过好几处,是他这些天一点点拼起来的。
他说,这是车祸前最后的画面。
我站在原地,脚边是刚才他跪过的地方,红绳还搭在桌沿,钻戒垂着,轻轻晃了一下。
他低头,指尖捏起最后一片玻璃状的碎片,嵌进中央空缺的位置。拼图合上了。
画面清晰起来——深色宾利车内,后视镜映出副驾驶座的一角。一只红色高跟鞋摆在地毯上,鞋尖朝内,像是刚脱下来不久。座椅边缘压着一张信封,露出一角印刷体字迹:“霖氏集团·家族联姻意向书”。车钥匙挂在点火柱上,金属牌晃着,刻着“G.Y.C”三个字母。
空气一下子静了。
我盯着那只鞋,脑子里却浮现出别的画面:某个夜晚,他坐在床边试穿我买回来的平底拖,说“这比皮鞋舒服”,然后笨拙地系上松紧带;还有一次,我洗完澡出来,发现他正把袜子整齐叠好放进抽屉,动作认真得像在整理董事会文件。
可现在这张图里的他,本该穿着定制西装,系着领带,去见一个穿红高跟鞋的女人。
“原来那天……你是要去相亲。”我说出口的时候,声音很平,不像质问,倒像在确认一件早就猜到的事。
他没抬头,手指停在拼图边缘,指节微微泛白。
“是。”他终于答了,“母亲安排的。对方是港城陈家的女儿,见面地点定在半岛酒店顶层餐厅。”
我没有接话。窗外一道闪电划过,照亮他侧脸的轮廓。他的睫毛很密,在脸上投下一小片影子,看不出情绪。
我想起几天前,他问我:“如果那天你没有撞上来,我们会不会错过?”
我当时笑着说:“那你现在就是别人的顾总了。”
现在我知道,那不是玩笑。
他忽然抬手,撕下拼图右侧三分之一——连着高跟鞋、信封角、金扣袖口的那一块。纸片在他手中折成两半,又撕,再撕,直到碎成一小撮,松开手,任它们如雪片般落进垃圾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