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怎么没这么好?我看好得很!”
“哪天要是装订成本,我定要买上个几百本,这不比什么古董玩意值得收藏?这叫什么?现下流行的说法,叫精神文化,有市无价!”
金元没说话了,金廷芳吹嘘得实在过分,他都害臊不起来,直接听麻木了。
吃饭的时候也是边说边吃,每说个剧情点金廷芳都要夸赞一句:“这是怎么想出来的!”
他表情热切的样子半点不似假,手脚并用,金元扒拉着饭碗,却恨不得埋到饭粒里去。
夜里少见的做梦,全是金廷芳大嗓门的夸赞话,一会儿拿着本子分给那些阔少公子,夸耀得意极了,一会儿把他颠起来,乐哈哈地说他是“未来的文学新星”,一会儿用哄孩子似的语气说:“五弟写得真好,真棒!四哥带去去吃糖好不好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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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醒来的时候头昏昏胀胀的,只觉得接下来一定要好好琢磨,要真有装订成本的那一天,金廷芳少不得把书店扫空了,逢人就送,那他真的是不敢出门了。
餐桌上照样只有他一个人,金元唾弃了一下自个,真是的,时代好青年怎么能赖床?太不应该了!
但是太舒坦了!
他忍不住在心里自己反驳自己。
饭后又窝在沙发上看报纸,哈欠连天的,门房领着人进来的时候仰着头张着大嘴巴,见到人赶紧捂住嘴,坐得端端正正的。
“什么事?”
来的是金廷芳的司机,说来接他回金府:
“今儿是分家的大日子,您不在怎么行?”
金元瞪圆溜眼睛,他要是在才叫人尴尬吧?
瞪圆了眼睛不想挪窝,可司机也强硬,大少爷嘱咐他一定要将人带回来,他好话歹话说了一箩筐,最后丢出去句:“您要是不回,我不好交代,四少在大少面前也不待好。”
金廷垣已经是压着怒火了,分家的大日子,四弟自个一个人了,问及五弟,也只插科打诨的来了句:“我来就成了,天这样冷,大哥咱们快进去吧!”
金元被他的心腹司机磨着,只能答应,但说要上楼换衣服,在公馆里不比外面,穿得暖和就行,要出门,他就换了件厚实的对襟马褂,好料子和今年的新棉花做的,裁缝还做了口袋,虽然和时下的样式不符,但他喜欢!能兜东西。
他还选了顶绅士帽戴上,只是和那种漂亮脸蛋放在一起看属实违和。
司机见他下楼来,穿得厚重却不臃肿,绿色长衫和红马褂衬得人和冬日的太阳一般,眼珠子也很灵,不禁在心底嘀咕,分家的日子,都穿得稳重有气势,五少爷这样看着就嫩,没什么阅历,就是分得了铺子,管事说不定还会看轻他。
他走在前边给金元挡着迎头的风,又想到有大少和四少在前边压着,五少爷就是享清福的命。
司机走得快,也是心里有点急,金元一出门就差点跳起来了,北风瑟瑟,真不是说着玩的,要不是司机在前面挡着,他怕是要被呼一脸面的风。
更别说那绅士帽,直接吹翻了,转了几个跟头,被小丫头稳稳抓在手里。
他只能摆摆手,表示不戴了,摆完手立刻缩回袖子里,像小老头子似的两袖揣在一起。
总算出了正门,司机停下来,他也跟着停下来,慢吞吞的抬起头,孙副官站门口,手弯里搭着一件狐皮白斗篷。
“金小少爷,风大,穿着暖和些。”
孙副官把斗篷递了过去,至于帮人披上的意思是半点没有,他们少帅什么样的霸道性子,他们自己人最是清楚。
“谢谢孙………”
金元说了三个字就闭上了嘴,风往嗓子里蹿,他抿紧嘴把斗篷披上,粉白小脸缩在帽兜里,对孙副官露出个笑来。
孙副官摇摇头,秋日萧瑟,金小少爷身上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勃发灵动:
“少帅问,您东西带上了吗?还记得怎么使吗?”
摸着兜里的枪,金元怪里怪气的翻白眼,孟非臣还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,连他带上枪都知道。
“北平城的事,就是少帅的事,没经过少帅同意,什么都做不了数。”
孙副官意有所指地说了句话,帮他合上车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