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àn,文书,案卷。《新唐书·陆贽传》:“视案籍烦简。”(籍:指记录的本册。)
我们来深入解析《新唐书·陆贽传》中“视案籍烦简”这一记载。这句话虽然简短,但背后蕴含的治国理念与人物风骨,极具现实意义。
一、 原文、注释及翻译
1. 原文
《新唐书·卷一百五十七·陆贽传》中记载:
(贽)视案籍烦简,系轻重视之。
2. 注释
· 视:察看,审察。
· 案籍:“案”指官府文书、卷宗;“籍”指簿册、账目。“案籍”合称,泛指政府公文、档案和各类记录。
· 烦简:“烦”指繁琐、冗杂;“简”指简单、简明。
· 系:根据,依据。
· 轻重:指政务的重要程度和事情的轻重缓急。
3. 翻译
(陆贽)审察公文簿册的繁琐与简明情况,根据政务的轻重缓急来处置它们。
二、 人物故事介绍
陆贽是中唐时期着名的政治家、文学家,被誉为“唐代十大名相”之一。他的一生,是“视案籍烦简”这一管理智慧的最好注脚。
背景:
陆贽生活在安史之乱后的中唐时期,国家面临藩镇割据、宦官专权、财政困难等一系列严重问题。他18岁中进士,后得到唐德宗李适的赏识和重用,官至中书侍郎、同平章事(即宰相)。
核心事迹与“视案籍烦简”的体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