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1章 两大都护府

刘复道,

“日后各牧区都督,需严格约束部众,不得擅自越界放牧,违者由都护府依法惩处。”

最后,刘复与群臣明确了对于这些受封的胡人都督、刺史的具体管理制度。

“凡受册封之都督、刺史,皆需遣其子嗣或兄弟至开封入侍,实为质子,亦可使彼习大宋礼仪,受王化。”

“需按时至都护府述职,汇报本部人口、牲畜、治安等情况。”

“需严格遵从都护府调令,包括征调义从、供应粮草、维护驿路等。”

“各牧区之间发生纠纷,必须报由都护府裁决,不得私下械斗复仇。”

“每年需缴纳定额贡赋,由都护府统一征收。”

“都护府有权派遣‘长史’、‘司马’等属官进入各牧区,协助管理,实则监督。”

“朝廷将逐步颁布适用于草原之律法,各牧区需遵行。”

一套集行政、军事、经济、法律于一体的羁縻控制体系,被清晰地构建起来。

它既保留了胡人部落一定的自治性,减少了直接管理的阻力,又通过都护府、驻军、质子、监督、法律等手段,将最终控制权牢牢掌握在中央朝廷手中。

其实刘复更倾向于直接给改成郡县治,但在这时代明显不现实,不说通信不便的问题,就是漠北那点人口都不适合搞郡县治。

无意义。

因此,他也只能按下心思,暂行此策,其它的等以后再说。

“此外,”

刘复最后强调,

“两大都护府所在之城,需大力招募内地工匠、商户,迁移宋民,兴办屯田,开设官市。

要以都护府为核心,形成一个个华夏文化的据点,吸引胡人前来贸易、学习,潜移默化,渐染华风。

此乃长治久安之根本。”

会议持续了整整一日,一套详尽而富有远见的草原治理方略终于成型。

它标志着大宋对北疆的统治,从单纯的军事征服,开始向深度治理和文明融合的伟大征程迈进。

翌日,刘复便颁布《定北疆诏》,将设立两大都护府、划分牧区、任命都督刺史、以及一系列羁縻管理制度昭告天下,并晓谕草原诸部。

漠南漠北,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