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第14节2 爱ài,“爱其二毛”

爱ài,怜惜,同情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:“爱其二毛。”(二毛:鬓发花白,指老人。)

“爱其二毛”是《左传》中一个非常着名且富有争议的典故,它关联着中国历史上一次着名的战役和一种独特的战争观念。下面为您详细解析。

一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原文节选及解析

原文节选(泓水之战部分):

冬,十一月,己巳,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
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”

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。且今之勍者,皆吾敌也。虽及胡耇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”

注释:

1. 既成列: 已经摆好战斗阵型。

2. 未既济: 还没有完全渡过(泓水)。

3. 司马: 官名,此处指公子子鱼。

4. 陈: 通“阵”,这里指摆好阵势。

5. 败绩: 大败。

6. 股: 大腿。

7. 门官歼焉: 国君的侍卫被歼灭。

8. 咎: 归罪,责怪。

9. 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: 这是宋襄公言论的核心。

重: 重复,再次。

伤: 伤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