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的一整个下午,御书房内只有黄巢的声音在回响。他没有讲那些晦涩的法条,而是用最通俗的语言,口述着一个个颠覆性的概念。
“天下万物,归属分明,要么归于‘个人’,要么归于‘商号’。所谓‘个人’,就是你我这般活生生的人,有名有姓,可触可碰。而‘商号’,无论是张家的酒楼,李家的布行,还是……城外的寺庙,它们在律法上,也算一个‘人’,一个‘商号之人’!”
大臣们听得云里雾里,“商号之人”?法人?这是何等惊世骇俗的言论!
黄巢没有理会他们的震惊,继续说道:“无论是‘个人’,还是‘商号之人’,他们名下的田产、店铺、金银,都受大齐律法保护,神圣不可侵犯!但,权责对等!”
他的声音陡然拔高:“任何契约,无论写得多么天花乱坠,叫‘地契’也好,叫‘借据’也罢,甚至叫‘香火凭证’!朕不管它叫什么,律法只认一件事——这笔买卖背后,最终得到好处、最终享有这块土地的人,是谁!”
“朕,称之为‘最终受益人’!”
“自《大齐律》颁布之日起,天下所有契约,必须在官府登记造册,写明‘最终受益人’的真实姓名。若受益人为‘商号之人’,则必须写明其所有者的姓名!胆敢虚报、漏报,或以神佛鬼怪等虚无之名登记,则契约即刻作废,相关田产、钱物,一律收归国有!”
话音落下,御书房内鸦雀无声。
首席御史的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,他呆呆地看着黄巢,仿佛在看一尊神只。
这是何等精妙绝伦的手段!
它没有用任何暴力,却比任何刀剑都锋利!它不去管那“香火凭证”究竟是什么,而是直接用律法的光芒,穿透所有层层叠叠的伪装,直指最核心的本质——土地所有权!
什么狗屁“功德”,什么“来世福报”,在“最终受益人”这五个字面前,都将灰飞烟灭!
《大齐律·民商篇》以一种超乎想象的速度颁布了下去。
消息传开,整个社会都为之震动。
那些将全部身家换成“香火凭证”的旧朝勋贵、地方豪强,一夜之间,发现自己手中那叠精美的纸张,变成了真正的废纸。他们要么选择站出来,承认自己就是土地的“最终受益人”,从而将隐匿的田产暴露在官府的税收之下;要么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些凭证作废,土地被收归国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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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数人捶胸顿足,哀嚎遍野,却又无可奈何。因为《大齐律》明明白白地写着,这是为了“厘清权责,保护良善”。谁敢跳出来反对,谁就是心里有鬼!
而与他们的哀嚎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商人们的狂欢。
“东家!东家!官府来人了,给咱们的‘宝源记’商号登记入册了!说咱们这也是个‘人’,受律法保护!”
“王掌柜!你听说了吗?以后签契约,再也不怕被赖账了!只要白纸黑字写清楚,有官府给咱们做主!”
千百年来,商贾一直处于社会底层,他们的财产,他们的契约,往往得不到真正的保障。而现在,一部《大齐律》,第一次将他们与士大夫、与农人,放在了同一个“人”的地位上。他们的商业活动,第一次得到了国家最高法律的承认和保护。